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国海关自1994年9月起启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前,已经建立起包括知识产权备案、货物物品检验、扣留调查、处罚处置等环节的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本文将通过四个常见问题,介绍海关是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的。

01、我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有哪些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三个特点

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相比,我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进口和出口环节同样保护。我国海关除禁止侵权货物向中国进口之外,还对自中国出口的侵权货物采取禁止措施,有效遏制跨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依职权保护与依申请保护相结合。依职权保护是指,权利人在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后,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时,通知权利人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申请保护是指,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海关提交申请及担保,海关依法对有关货物实施扣留。

三、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同等保护。海关在对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实施保护的同时,也对专利权实施保护,从而保障专利权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利。

02、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外文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申请人向海关总署提交知识产权备案,需要提交申请书及并随附证明文件:

一、申请书:登录海关总署网站,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填写相应信息生成,打印后签章。

二、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交身份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

三、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根据备案的知识产权类型,提交商标注册证、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或者著作权作品样品)、专利证书。

03、个人进出境物品侵权的海关如何处理?

个人携带或邮寄的侵犯知识产权物品不得超出自用、合理数量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不得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范围。

对于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如果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海关依法扣留。

扣留个人物品后,海关对侵权物品进行相应调查,对经调查认定为侵权的,海关予以没收。

04、没收的侵权货物海关如何处置?

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海关如何处置

一、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二、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三、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但对进口假冒商标货物,除特殊情况外,不能仅清除货物上的商标标识即允许其进入商业渠道。

四、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海关提醒:在货物和物品进出口环节中,要事先核实是否侵犯知识产权,避免被海关查扣。同时,各类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提升自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天津海关12360)